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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他肯定饿坏了吧(2 / 2)

不过他也不多敢问什么,赶紧乖乖地跟了上去。

“身上怎么这么多汗,做什么去了?”顾知礼皱了皱鼻子,突然回头问道。

袖子是卷起来的,身上的也脏兮兮的,才几个时辰不见,又弄得这样狼狈。

“浣衣,劈柴。”

朝歌认真地回答道,当然,省略了最重要的一点。

弄得这么脏,大部分原因是为了去和狗抢吃的。

“我不让他们给你吃饭,又没允许谁支使你去干活!谁让你做这些的?”

顾知礼眼里杀气腾腾,看来欢云楼里的这些人还是不长记性。

“是朝歌自己去干活的,不然没有月钱。”

朝歌有些迷茫,虽然他的月钱从来就没准时发过。

每次胜叔都说,他吃的穿的都要银子,那些银子早就在他自己身上用光了。

要是不勤快点的话,那就连饭都没得吃。

他平时又没机会去给客人唱曲挣钱,所以还是和往常一样去干活儿。

“以后你就留在我这边伺候,会什么就唱什么,月钱从我这里支就行了。”

顾知礼盘算着,等时机成熟了,再替朝歌赎身,不然太过招人耳目反而对朝歌来说很不安全。

两个人一前一后上了楼,心里各自盘算着。

朝歌想,将军那么有钱,肯定会给他很多很多,到时候他就可以给暮歌赎身了。

再赚够自己的那份,他们就可以去长安了。

听说那里和金陵城不同,就是街上的乞丐吃的东西都是大富大贵人家施舍的山珍海味。

在皇城根天子脚下,没人会吃不饱饭穿不暖衣。

那是他做梦都想去的地方。

“给你带的,吃吧。”

顾知礼指着桌子上几个黑木的食盒,包装十分精致贵气,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吃得起的。

听说前朝皇帝下江南的时候,就吃过醉安居里厨子做过的菜。

“真的吗?”

朝歌眼睛一亮,怪不得刚才他闻见那么香的味道,还以为自己饿出幻觉来了。

看着那些食盒,他鼻子里禁不住有些酸酸的。

从前还没来欢云楼的时候,战乱闹饥荒,乡下没几家人能吃饱。

每次煮了粥,娘都把稠的米饭捞起来给弟弟,他喝着能看见碗底子的米汤。

被卖进欢云楼后,更是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,有时候有馊饭馊菜吃就不错了,甚至连狗都不如。

“怎么,要是不合胃口,我让人重做。”

顾知礼看着朝歌扣着木盒儿不动筷子的样子,以为是他不喜欢吃这些。

可能是吃惯了欢云楼的饭菜,外面的不对口味吧。

“没有没有,朝歌谢将军!”

朝歌生怕顾知礼反悔一样,抱着那盒大肘子,就拿出来啃。

肘子用酱汁卤过,加了糖,色泽红润,吃起来肥而不腻,肉质鲜美。

没一会儿,一个大肘子就被啃得干干净净。

“你没吃过饭吗?”

顾知礼打量着朝歌的吃相,长得这么秀气,瘦瘦小小的一个,吃起东西来恨不得把两个小腮帮子塞得满满的。

“唔……是真的很好吃啊。”

朝歌低着头把最后一口咽下去,然后抓起一只烤鸭腿就要递给顾知礼。

他吃东西的时候就会非常放松,一时间以为跟他说话的人是暮歌,所以热情地递食。

刚站起来,踩到了刚才滴落在地板上的油渍,脚下一滑,油乎乎的大鸭腿儿就朝着顾知礼飞过去——